高等数学教研室学习《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科研行为的意见》
3月26日,高等数学教研室在图书馆314教室召开学习《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科研行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会议。此次会议由高等数学教研室主任刘俊丽主持,高等数学全体老师参加。
会上,刘俊丽首先传达了教育部发布《意见》的背景和目的。她指出,随着高校科研活动的日益活跃,科研行为的规范化、诚信化问题愈发凸显。《意见》的出台,是对高校科研行为的一次全面梳理和规范,对于提升我国科研水平、保护科研创新成果具有重要意义。
随后,教研室成员围绕《意见》的具体内容展开了深入讨论。大家一致认为,《意见》从科研项目管理、科研诚信建设、科研评价机制等多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为高校科研行为的规范化提供了有力指导。在学习过程中,教研室成员还结合自身科研工作实践,分享了对《意见》的体会和理解。同时,大家还就如何更好地贯彻执行《意见》、提高科研工作的质量和效益等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最后,刘俊丽对本次学习进行了总结。她强调,规范高校科研行为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全体教研室成员的共同努力和持续推动。她希望大家能够认真学习、深入领会《意见》精神,不断提升自身科研素养和诚信意识,为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繁荣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供稿人:吕亚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