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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关于开展 2022 年度河南省教育信息化 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13    浏览次数: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关于开展 2022 年度河南省教育信息化 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互联网+教育”的部署要求,加快实 施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着力构建典型引领、示范带动的发展格 局,省教育厅决定开展 2022 年度教育信息化优秀成果奖评选活 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类别及范围

教育信息化优秀成果分为理论研究成果、创新应用成果两个类别,分设壹等奖和贰等奖两个等次。

(一)理论研究成果。指在教育信息化理论研究、应用指导、调研考察等方面形成的,已经在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中得到有效应用,取得明显成效的论文、著作、调研(调查)报告等研究类成果和制度规范、建设标准等管理类成果。

(二)创新应用成果。指在教育信息化创新应用方面成 效显著、富有特色,具有示范引领作用,可参考、可借鉴的 教学方式、管理模式、资源共享模式等案例型成果。分为区 域类应用成果、学校类应用成果两类,包括机制创新、教学、 管理与服务模式创新、数据治理、网络安全与数据安全综合 治理体系构建等方向。
二、申报要求
(一)理论研究成果
1. 论文类成果。在国内外公开发行期刊发表的文章,发 表期限为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4 月 5 日。主题可涵盖 国际教育信息化比较研究、国内教育信息化进展研究,信息 技术促进师生发展及创新人才培养研究,个性化教育、智慧 教育、混合学习等新型教育学习方式研究,基于“互联网+”、 AR/ VR、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新业态的教育应用模式研 究,在线教育及其与线下教育融合研究,STEM、创客、疫情+ 在线教学等教育模式研究等方面。为促进全省教育信息化经 验流,在《河南教育信息化》电子期刊发表的文章,亦可 参评论文类成果。
2. 著作类成果。包括著作、工具书等,须取得 I SBN统一 书号,并公开出版发行。内容以教育信息化或网络安全为主 题,具备科学性、先进性和实用性。出版期限为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
3. 调研(研究)报告。须为在信息化或网络安全工作实 地调研中生成的,且被省辖市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决策时采 纳,并在现行规章制度或政策文件中得到体现、具有普遍指 导意义的调研类成果。调研(研究)报告生成日期为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成果完成人在 10 人以内。在 全省得到推广应用的制度规范或信息化建设、评价(评估) 标准亦可作为研究报告类成果申报。
(二)创新应用成果
1. 区域类应用成果。必须推广应用满 2 年以上(即 2020 年 1 月 1 日前已开始应用),惠及本区域 80%以上中小学校, 并在教学应用、管理服务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成果完成人 数在 10 个以内,以实际贡献大小排序。其中主要完成人应为 项目的主要设计者和推动者,且为教育系统在职人员;其他 完成人应为项目的实际参与者,既可以是教育系统在编人员, 也可以是其他企事业单位人员。
2. 学校类应用成果。成果应在至少一个学科的全体教师 中得到普遍化、常态化应用,或在课程建设、学科教学、资 源共享、教学研究、队伍建设、学生发展、教育管理、后勤 保障等一个或多个方面具有创新性,在促进教育教学方式的 变革、教育教学质量提升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成果完成人 数在 10 人以内,以实际贡献大小排序。其中主要完成人应为 项目的主要设计者和推动者,应为学校在编人员。其他完成 人应为项目的实际参与者,既可以是教育系统在编人员,也 可以是其他企事业单位人员。
三、申报方式、材料与要求
1. 申报时间:2022 年 4 月 18 日—5 月 18 日。各单位成 果管理人员需在 5 月 20 日 17:00 前完成网上审核工作。
2. 申报网址:ht t p: / /www. r cl oud. gov. cn申报。申报流 程和有关注意事项请查看申报系统“填报说明”栏目或项目 参评指南等相关内容。
3. 教育信息化成果奖实行限额推荐。省辖市、省直管县 (市)申报名额详见附件 4。各本科高校推荐数不超过 20 项, 高职高专院校不超过 10 项,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不超过 2 项。 每名成果完成人限牵头申报 1 项,参与申报不超过 2 项。
4. 申报人在评审系统内填报的人员排序须与申报材料里 人员排序相一致;申报理论研究成果奖的,申报人须与论文、 著作发表时的署名相一致。若出现不一致情况,按形式审查 不合格处理。
四、评奖工作组织
河南省教育信息化优秀成果评审遴选工作由省教育厅科 学技术与信息化处统筹实施,委托省教育信息化专家委员会
开展评审。
五、评选及表彰方式
1. 评选结果通过省教育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天,接受社会监督,对评审结果的异议和处理严格按照有关
规定进行。
2. 经评审并公示无异议的优秀成果,省教育厅下发授奖 决定、颁发获奖证书。
六、其他事项
1. 为做好信息化优秀成果申报组织工作,各省辖市、济源 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各省属中等职业
学校,厅直各单位、各学校需尽快确定成果推荐管理部门,于 4 月 18 日前将河南省教育信息化优秀成果评选工作机构登记
表电子版(附件 1)发送厅科技与信息化处邮箱。
2. 本通知附件及有关电子表格,可在河南省教育厅网络 安 全 和 信 息 化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网 站 下 载 , 网 址 : ht t p: / /www. r cl oud. gov. cn。
3. 联系方式:
教育厅科技与信息化处 彭亚宁 朱苗 0371—69691767   69691286,电子邮箱:zmm@haedu. gov. cn。请各单位成果管
理人员及时加入微信工作群(不接受个人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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