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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 2022年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1-26    浏览次数: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关于开展 2022 年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
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省属中等职 业学校,有关高等学校,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提升职业教育教学研究水 平,现就做好2022 年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
(以下简称“教改项目”)立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立项内容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和各省属中 等职业学校、有关高等学校、有关单位(以下简称“各地、各学
校”)应围绕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工作的重要批示、指 示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全省职业教育大会精神, 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现代职业教育高质 量发展意见》《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教育部河南省人民 政府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改革推进技能社会建设的意见》等文件要 求,根据当前我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中存在的重点、难点和热点 问题,结合研究者自身工作实际和特长开展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 究。研究方向及内容请参考《2022 年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 究与实践项目选题指南》(附件 1)。
本次教改项目重点研究职业教育综合改革、中等职业教育、 高等职业教育(含职业本科教育)领域相关内容。已立项河南省
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高等职业教育)项目及已取得的 相关阶段性研究成果,不得重复申报此次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二、立项类别
职业教育教改项目类别包括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含奖励项 目、委托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教师项目等。具体要求可参见《河 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
三、立项数量
2022 年教改项目全省计划立项 500 项左右,其中重大项目拟 立项15项左右,重点项目拟立项 30 项左右(奖励项目、委托项 目不受名额限制)。推荐立项基础名额根据各地、各学校2021年 职业院校在校生数、教师数等情况按因素分配法分配,对在往年 结项工作中连续有达不到结项要求的,适当减少分配名额,中等 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含职业本科学校)具体名额见附件 2、 附件 3。鼓励举办职业教育学历教育的普通本科高校(主要指举 办专科层次学历教育的本科高校,下同)开展职业教育教学改革 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符合条件的本科高校可申报 1-3 个项目, 原则上专科层次全日制在校生数少于3000人的学校可申报1个项 目、3000-6000 人的学校可申报 2 个项目、高于 6000 人的学校可 申报 3 个项目。
各地、各学校推荐重大项目及重点项目的比例不超过推荐名 额的 10%(名额为 10 个以下的可推荐 1 个重大项目或重点项目); 已列入其他单位立项的项目不再重复申报;已承担省职教教改项 目研究但未结项者不能参与申报。各地、各学校申报的项目不得 集中于个别学校或个别院(系)。
四、主持人要求
本次教改项目主持人原则上应为省内职业院校、高等学校、 教研机构等单位的在职人员,鼓励行业、企业、教育行政部门人
员等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主持人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硕士以上学位获得者具有一年教学工作经验亦可申报),其中, 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主持人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教改项目主持人只能主持申报一个项目。重大项目的主持人 须承担并完成过厅级以上教育科研类重点项目。青年教师项目的 主持人年龄不超过 40 周岁(以申报截止日期为准)。拟申报项目 参与研究人员限 6 人(不含主持人)。每个参与研究的人员不得同 时参与超过 2 个项目(含主持项目)。
教改项目申报坚持向一线教师、教研人员倾斜,鼓励青年教 师参与研究。各地、各学校申报的项目中,校级领导申报项目比

例原则上不超过 30%,青年教师项目比例不低于 30%。

五、奖励项目及委托项目

(一)奖励项目。 奖励项目主要面向 2022 年河南省参加全国 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学生辅导教师、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 师教学能力比赛优胜者等进行奖励。对于获得 2022 年全国职业院 校技能大赛中职组、高职组一等奖的辅导教师,参加全国职业院 校技能大赛教师教学能力比赛中职组、高职组一等奖获得者,每 项目可以推荐报送一项重点项目;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 等奖的辅导教师和教学能力比赛二等奖获得者,每项目可推荐报 送一项规划项目或青年教师项目。对符合奖励项目要求的项目, 在按程序报送立项申请材料的同时,应由项目所在单位提交新增 项目申请,并提供佐证材料,奖励项目不占用各单位基础名额。
(二)委托项目。 委托项目主要针对全省职业教育领域的重 点问题,需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相关专家进行政策研究、专
题调研的项目,旨在为制定河南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政策提供理 论支撑和实践研究。委托项目申报名额单列。
六、项目评审
(一)立项复核。 各地、各学校负责本地、本单位申报项目 的立项复核。各地、各学校应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论证,形成书面
复核意见,通过网上系统一并报送。复核意见应具体明确项目研 究的基础和基本情况、研究能力和水平、研究目标的科学性以及 预期完成情况等。复核意见随申报材料一并报送。立项复核专家 中,须有近五年省职教教改项目的主持人参加。在推荐上报省教 育厅之前,各地、各学校要对拟报送项目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 方面监督。
(二)集中评审。 在项目申报、立项复核的基础上,省教育 厅组织将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集中评审。评审结果原则上校级领 导立项比例不超过 30%、青年教师项目比例不低于 30%的比例。对 于拟立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的项目,省教育厅组织公开的答辩 评审,须由项目主持人进行现场答辩,答辩结果作为确定立项项 目类型的主要依据。
(三)项目立项。 通过专家评审的项目,省教育厅进行公示 无异议后,发文公布予以立项。
七、材料报送
(一)压实工作责任。 各地、各学校应积极开展市级、校级 教改项目立项工作,在遴选优秀教改项目的基础上进行推荐上报。 材料报送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市(县、市、区) 属中等职业学校个人申报材料需经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 管县(市)教育局复核后统一上报;各省属中职学校、有关高等 学校、有关单位个人申报材料,需经各学校、各单位复核后统一 上报。
(二)规范材料报送。 材料报送要求请见《2022 年河南省职 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材料报送要求与程序》(附件 4)。立项申报表格、专家初审意见表、立项申报汇总表等请见附 件 5(含附件 5-1、5-2、5-3、5-4)。
(三)新增项目申请。 符合条件并申请增加奖励项目的个人 和学校,需提交《申请增加 2022 年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 与实践项目申报表》(附件 6)和相关佐证材料,由各地、各学校 复核后统一在网上系统申请,经省教育厅审核批准后方可增加立 项项目。 本文件及附件可在“河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网”中“教 育厅文件”一栏中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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